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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部委分工首次明确 部门职责还需进一步划分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投融资部

国务院近日首次明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分工负责推进PPP模式。

  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同去年一样继续提出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分工表中,这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单位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工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自2014年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以来,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快速增长。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28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为11784个,拟投资额近14万亿元。

  巨额PPP项目投资涉及十多个部委,部委间尤其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如何分工成为关键。

  去年7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了这一问题,并“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责”。随后的部门文件表明,财政部统筹负责公共服务领域的PPP改革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基础设施领域的PPP推进工作。

  具体来看,国家发改委去年8月底公布的《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称,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PPP推进工作。此外还列出了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PPP模式重点项目清单,涵盖上述七大领域、百余个项目。

  财政部则在去年10月12日公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中称,财政部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聚焦公共服务领域。要严格区分公共服务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在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

  目前两部委并未就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有明确的界定,仅从上述两份通知来看,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均覆盖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市政工程七大领域。

 

  还需进一步划分部门职责

  一位省级财政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地方在推进PPP工作中,两部门的职责还是很难分清楚。

  长期研究PPP的清华大学教授王守清曾告诉第一财经,如果未来不进一步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划分,依然会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因为许多基础设施就是在提供公共服务,如提供教育和医疗的教学楼和医院大楼,有的基础设施可以向使用者收费,但许多基础设施也不能收费;像产业新城、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类项目,本来就是一个整体,没法区分,一旦区分就没法集成、提高效率。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曾告诉第一财经,基础设施离不开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也离不开基础设施,不希望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管理一些行业的PPP,而是希望所有行业的PPP基本政策都应该统一,由发改委或财政部出台都可以,行业之间的差别由行业主管部门去解决。

  同时,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及相关政策不协调也困扰着地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PPP工作情况报告称,目前来看,从上到下的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同时发力推进PPP工作,不可否定两部门共同开展工作的有利因素,但也存在工作重复交叉、信息不对称、地方推进工作无所适从等低效。建议从上划分部门权限,厘清部分职责分工,便于地方高效开展PPP相关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2016年PPP工作情况报告建议,部门分工协作有待加强。中央部门之间在推进PPP工作部署和政策制度上存在一些差异,影响了地方推动PPP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建议财政部加强与发改等相关部委的协同,统一工作部署,统筹工作推进,解决现有政策冲突、政策执行障碍等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PPP工作情况报告中也建议,进一步明确落实财政、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在PPP改革和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激发行业部门对本行业PPP改革规划、监管动力,各负其责、合力推进。

  不过,一些地方也在加强部门间的项目推进机制。比如,厦门市要求由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牵头确定PPP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实施,由财政部门和PPP中心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推进PPP工作,同时发改部门及时下达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经费,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PPP技术要求及试点项目的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价格监管,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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